- 時間:2025-11-06
- 來源:
酒泉市融媒體中心2025年度使用新華社新聞素材采購項目單一來源采購公示
一、項目信息
采購人: 酒泉市融媒體中心
項目名稱: 酒泉市融媒體中心2025年度使用新華社新聞素材采購項目
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: 2025年度使用新華社新聞素材采購
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金額:?¥735000.00元
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:
新華社是國家通訊社,是中國共產(chǎn)黨早期創(chuàng)建的重要宣傳輿論機構(gòu),從誕生起就在黨中央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,肩負黨和人民賦予的神圣使命,發(fā)揮喉舌、耳目、智庫和信息總匯作用。使用新華社電視新聞素材是省委、省政府與新華社新聞宣傳合作的內(nèi)容之一。
酒泉市融媒體中心(原酒泉廣播電視臺和原酒泉日報社)是我市主導媒體,承擔著宣傳黨和政府方針政策,引導輿論、鼓動宣傳的重要作用。通過使用新華社新聞素材《新華縱橫》《習近平講述的故事》《跟著總書記探尋中華文明》《解碼人類文明新形態(tài)》《解碼西部大開發(fā)》《善作善成》等電視節(jié)目及新華社通稿新聞線路、圖片通稿線路等文字版新聞素材,能夠使酒泉市融媒體中心(原酒泉廣播電視臺和原酒泉日報社)廣大受眾及時、全面、準確掌握新聞資訊,對提高酒泉市融媒體中心(原酒泉廣播電視臺和原酒泉日報社)新聞節(jié)目宣傳質(zhì)量、影響力、收視率和閱讀率都將起到廣泛而積極的作用。
通過使用新華社電視新聞節(jié)目,能夠使酒泉市融媒體中心(原酒泉廣播電視臺和原酒泉日報社)廣大受眾及時、全面、準確了解域外新聞動態(tài),對提高酒泉市融媒體中心(原酒泉廣播電視臺和原酒泉日報社)新聞節(jié)目影響力起到積極作用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三十一條規(guī)定,擬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進行采購。
二、擬定供應商信息
名稱: 新華通訊社新聞信息中心
地址: 北京市西城區(qū)宣武門西大街57號
三、公示期限
2025年11月07日至2025年11月13日
四、其他補充事宜:
五、聯(lián)系方式
1.采購人
聯(lián) 系 人: 殷志海
聯(lián)系地址: 酒泉市盤旋東路6號
聯(lián)系電話: 13893788877
2.采購代理機構(gòu)
聯(lián) 系 人: 姜柯男
聯(lián)系地址: 酒泉市肅州區(qū)文體路6號中天國際B座605室
聯(lián)系電話: 13309370326
附件:單一論證.pdf


